夏季動物疫病防控指南
作者:百草堂 發布于:2019-06-18 08: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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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養殖戶應做到以下幾點
1.不去有發病動物的地方串門、圍觀。
2.不參農村壩壩席、人口集中區域聚會。
3.不要讓其他人員到家串門。
二、嚴格消毒
1.消毒按先清洗,后消毒的順序進行。
2.進出養殖區域做到更換衣服、鞋帽、洗手消毒,工作服定期清洗消毒。
3.進出車輛消毒。
4.養殖場大門口設與門同寬的消毒池或消毒墊,每2天換一次消毒藥。
5.圈舍內部消毒。
6.環境消毒。
7.帶群消毒。
8.糞便需要經過消毒或者生物發酵方可使用。
三、病害動物的管理
1.病死動物嚴禁食用。
2.病死動物嚴禁亂拋棄。
3.病死動物必須無害化處理。
5.病死動物須在專業人員指導下方可剖解,嚴禁私自剖解。
6.發病動物嚴禁出售。
7.發病動物隔離觀察飼養。
8.發病死亡動物所余飼料銷毀處理。
四、動物的飼養管理
1.根據當地最近時間傳染病流行情況實時開展豬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禽流感免疫。
2.嚴禁使用泔水餐廚剩余物飼喂動物。
3.嚴禁使用與動物關聯的動物源飼料飼喂動物。
4.飼養動物環境盡量采取全封閉式飼養方式防止空氣、鳥類、昆蟲、鼠類、犬類帶毒傳播。
5.種用動物配種堅決采用人工授精方法。
五、法律責任
1.出售、引進動物按規定申報檢疫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依法進行處理;導致動物疫病傳播、流行的,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2.出現動物發病不亂發表言論、信謠、傳謠,發現病情立即報告當地政府。
3.防控動物疫病,人人有責,違反動物防疫規定,出售病死畜禽,未經檢疫運輸畜禽,不按規定處理病死畜禽,飼養家畜家禽不按規定佩帶標識及進行國家規定的強制免疫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